新沂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新沂市沭东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新安小学新建校区10KV供配电工程已经新沂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新锡沂投资核【2017】0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新安小学院内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24万元; 3.3招标范围:新安小学新建校区10KV供配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内容; 3.4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3.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06月。 4、本招标工程为 壹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行业部门颁发的承装伍级、承修伍级、承试伍级及以上(后审查验扫描件)(外省企业必须持有近两年内由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修、试)电力设施单位跨区作业报告表》原件并在徐州市住建局备案)(后审查验扫描件); 5.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B类证书;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6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5.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04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截图后上传; 5.9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用途以便确认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已缴纳至新沂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指定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 万元。 开户行:江苏新沂汉源村镇银行城西支行 账户号:3203850041010000000466 开户名:新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6.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五日内,由新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自行退还至各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五日内由新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 5 月 11 日至2017年 5 月 17 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5 日0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商务标: 96-98分 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2-4分 商务标+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100分 10、其他: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已备案且参与本工程报名的建造师本人参与本工程开标会议的过程,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递交的投标资料。 (2)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3)投标申请人拟选派各标段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施工员1名、预算员、材料员的人员信息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在施工合同备案时进行明确。 11、招标人地址:锡沂工业园黄山路8号 联系人: 田佳 电话:0516-8160007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华路建委综合楼2#五楼 联系人:徐 展 电话:0516-88613296 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 五 月 十 一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