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商以及其取得授权的生产商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代理商以及其取得授权的生产商不属于正在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 3、代理商单位、个人(指代理商法定代表人、代理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经查询在最近三年内(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必须无行贿犯罪纪录。 4、生产商单位、个人(指生产商法定代表人)经查询在最近三年内(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必须无行贿犯罪纪录。 5、代理商以及其取得授权的生产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代理商以及其取得授权的生产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 2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同一品牌的沥青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的沥青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投标人为生产商的,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⑤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需携带: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商对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的授权书原件(声明授权人名称、被授权人名称、授权沥青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工厂所在地、年生产能力等信息)、生产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影印件、生产商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的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标段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参加多个标段报名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 4.4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1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二楼会议室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交通厅门户网站》(www.lncom.gov.cn)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厅门户网站》(www.lncom.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李先生 姜女士 电 话:024-83211960 83211965 传 真:024-8321196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邓先生 电 话:024-31230886 024-3123088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邮 箱:lngjjzb_h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