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主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业主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和企业概况;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资源方面,如财务、管理、技术、劳力、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其他资料(如各种奖励或处罚等)。 2.该项目施工招标在哪些方面存在问题或不当之处?请逐一说明。 答:该项目施工招标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分述如下: ① 本项目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尚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要条件,因而尚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② 不应编制两个标底,因为根据规定,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不能对不同的投标单位采用不同的标底进行评标。 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若招标人需改变招标范围或变更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5 天(而不是10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若迟于这一时限发出变更招标文件的通知,则应将原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适当延长,以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充分考虑这种变更对报价的影响,并将其在投标文件中反映出来。本案例背景资料未说明投标截止日期已相应延长。 ④ 现场踏勘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提问之前,因为投标单位对施工现场条件也可能提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