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云南省
发布时间:2010-12-7
详细内容:
建设单位: 建水县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 建水县
招标类别: 公开
工程性质: 市政
投标人资质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须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是否资格预审: 否
报名开始时间: 2010-12-07 8:30
报名截止时间: 2010-12-13 17:00
报名地点: 建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水县建设局大楼2楼处)
联系人: 罗红 超杨玲
联系电话: 0873-7622108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7日至2010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建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水县建设局大楼2楼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建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水县建设局大楼2楼处)。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省内申请企业在报名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省外申请企业自行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将查询结果原件连同资格预审申请书时一并递交招标代理公司。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水县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徐小松
地址:建水县北部发展区
邮编:654300
联系人:谭俊国
电话:0873-7618675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址: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5楼519室
邮编:661100
联系人:罗红 超杨玲
电话:0873-7622108
传真:0873-7624499
网址:www.hhjs.gov.cn和www.chinabidding.com.cn
开户银行:蒙自建行明珠路
支行账号:53001666351051002384
工程详细信息: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建水县金银路(建水大道~青山路)道路工程已由建发改投资[2010]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水县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建水县。
2.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760m,宽24米
2.3计划投资:480.5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的路基、路面、(不含粗粒式及中粗粒式沥青面层)排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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