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福建省
发布时间:2011-1-5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0604-11170118
开标时间:2011-01-26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福宁路二期(兰田至漳湾)A1标段工程(桩号K0+800~K1+900)施工项目已由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东侨经发 [2010]164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与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编号:0604-1117011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企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⑴ 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
⑵ 工程建设规模:宁德市福宁路二期(兰田至漳湾)A1标段工程(桩号K0+800~K1+900),道路长度为1.1KM,宽度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二级主干道。设计行车速度50公里/小时,预算造价约7600万元,具体详见所附图纸;
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市福宁路二期(兰田至漳湾)A1标段工程(桩号K0+800~K1+900),工作内容包括该路段道路工程、隧道工程(隧道长约290米,单洞断面面积约为75m2)、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电力工程、交通设施工程、防护工程、绿化种植等,工程投资约7600万元,全部为一个标段,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⑶ 工期要求: 550个日历天;
⑷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⑸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中交公路第二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⑴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 投标人应为2010年度福建省省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承包商或宁建筑[2010]27号文公布的“2010年宁德市市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A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承包商,同时未被清出名录库;
⑶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⑷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⑸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⑹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⑺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⑻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⑼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⑽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⑵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预算书书面文件及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工本费每份售价12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⑴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1年1月26日上午9时00分前;
⑵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⑶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1月26日上午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中国红建材市场D幢3楼
电 话: 0593-2982259
联系人: 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05室),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60893,传真:0591-87500203
联系人:吴明禧 傅志山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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