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辽宁省 发布时间:2011-04-14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扬州城一标段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东滨海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丹东滨海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性质规模:住宅 ,规模:建筑面积118651.07m2。
(2)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框混。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00%自筹,已落实。
(4)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装饰以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5)工程建设地点:春光路以南、春常路以北、中央大街以东部分围合地块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7)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5月15日,竣工日期2011年10月31日
。
3、本工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证、建造师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省沈阳市惠盛苑304房间报名(或网上报名),并到辽宁省沈阳市惠盛苑304房间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时间为2011年4月14日至2011年4月20日
,每天8 时至 16 时。
5、每份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500 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100000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1年5月9日上午9;00时,递交地点为丹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开标时间为 2011年5月9日上午9:00 时。
8、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招 标 人:丹东滨海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丹东市安民镇金安村十栋一层101屋
邮政编码 :118000
联系电话:13204153540
联系人 :张玉彦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银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海淀区翠微路21号
邮 编:100036
联系人:毛宝国
联系电 话:13066746860
传 真: 024-6238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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