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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会宁:棚改货币化安置百分百                                    
2016-07-26 17:34:20 来源: 作者: 【 】 浏览:175次 评论:0

      会宁县委、县政府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改造模式,实现了纯货币化安置。针对“商品住房存量充足、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繁重”实际,明确提出了“开发企业建设、政府限价回购、被征收人自主选择”的棚改工作模式,通过政策支持和市场化运作“两只手”,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形成“先确定房源、再组织征收、边签协议边交钥匙”的良性循环,做到100%货币化安置。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棚户区形成较早,房屋以土坯房居多,大多建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房屋破旧,道路、供水、供热等基础设施不完善。

      为彻底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环境,会宁县提出了“重在惠民、意在发展”的棚改工作思路,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打造特色的原则,编制了《会宁县棚户区改造规划》。同时,积极破解资金筹措难、征收补偿难、安置难等问题,全力打好“棚户区改造攻坚战”。

      截至目前,会宁县共完成棚户区改造1437户,消化库存商品房1800套,累计投资8.058亿元。2016年,计划完成2200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去库存3000套,总投资为18.7亿元,开行贷款需求为14.96亿元。目前,项目已全面启动实施。

做法

      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会宁县制订管理办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并颁发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和政府采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5月,率先启动全省首个棚户区改造政府采购服务模式试点,并在一个月内完成了项目评审授信工作,为后续争取棚户区改造资金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在棚户区改造政府采购服务模式试点项目中,会宁县严格按照“采取‘调查摸底、健全制度、政府授权、明确采购’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承接主体申请项目融资、开发银行开展授信评审工作”等9个主要步骤实施。县政府授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政府采购服务实施主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棚改项目采购,统筹负责主体招标、可研编制、四项审批等相关事宜。同时,确定会宁县嘉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承接主体。

      竞价回购,自主选择安置住房。在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回购方面,会宁县按照组织询价、市场调查、确定限价、竞价回购、即时分配、据实回购6个步骤实施。同时,坚持“政策是引擎,法律是保障”的原则,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全程跟进法律服务,依法依规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截至2015年年底,确定提供安置房源的商品房住宅小区9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完成棚改安置房源回购2562套。2016年,计划回购安置房源3000套供棚改户自主选择。

      强化监管,确保资金落实。在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运行中,坚持“统一贷款、专户管理、分类申请、按需拨付”原则,启动会宁县棚户区改造政府采购服务模式试点工作。由县城市开发办负责向国家开发银行甘肃支行统一申请贷款,设立会宁县棚户区改造专户,对货币补偿和安置住房回购等相关费用,按照征收进度及签订的合同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经棚改资金筹措审核支付领导小组按照“三审一公示一支付”的程序,直接兑付棚改居民和开发企业,确保棚改资金安全有效支付。

成效

      形成了民生保障的“托底效应”。一方面,运用税收减免和政府回购安置房形式,降低安置房购买成本,满足了公用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改造意愿强烈的棚户区群众需求,真正实现惠及于民;另一方面,在尊重征收群众意愿、合理确定征收群众经济负担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需求全覆盖。既妥善解决了群众过渡期间的生活,避免因长期过渡带来的工作、生活诸多不便,又解决了有补偿而无房住的问题,避免了因纯货币补偿安置后部分征收群众对资金管理不善导致资金流失,形成了民生保障的“托底效应”。

      形成了城市建设的“叠加效应”。一方面,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发挥了“棚户区改造+”政策效应,激发了市场活力,盘活存量房,加快了去库存进程,提振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信心,促进了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有效推进了建设现代化城市进程;另一方面,棚改住户与商品房购买群众共同生活在一个小区,促进了不同收入群众的融合,提高了棚改新区居民素质,避免了信贷“贫民窟”和“失管小区”的形成,发挥了城市建设的“叠加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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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甘肃 货币化 安置 百分百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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