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中第二点提到了着力提升垃圾综合治理实效: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推进完善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推动完成垃圾末端处置体系建设;推进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以及规划中也重点提到了十大重点发展项目:“千园”建设工程、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工程、环廊森林片区建设工程、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绿化林业“四化”等提升工程、市级绿道网络工程、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工程、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建设工程等。具体内容如下: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全面巩固垃圾分类实效,确保全市垃圾安全有效处置,打造全国垃圾分类、资源利用示范城市。
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一是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强化监管、规范、考核等形式,稳定固化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态势。不断完善约束为主、激励为辅的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开展街镇垃圾分类综合考评,健全市、区、街镇、村居“四级管理”制度,将垃圾分类纳入各级政府行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垃圾分类综合治理常态化,提升分类质量和实效。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深化智能化监管在垃圾分类各环节的监督作用,实现生活垃圾全过程可看、可溯、可查、可控,促进相关主体落实责任、规范运行。二是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完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场所细化可回收物分类。指导各区落实可回收物政策制度,加快回收利用,完善可回收物资源利用产业布局,修复和维持低价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再利用体系,提升可回收物源头分类实效。搭建长三角再生资源回收与末端资源化利用企业的互联互通平台,加强对回收品种、数量和物流的监管。全面实现源头分类投放点建设标准化,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全程计量体系。规范生活源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形成大件垃圾分类投放、预约收集、专业运输处置系统。三是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协同推进限塑、清洁生产、绿色消费等行动,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环节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倡议适度包装,推进商品包装、邮件快件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完善包装回收利用机制,提高包装物减量及回收使用率;深入推进规模化菜场湿垃圾就近就地源头减量,加大净菜上市工作推进力度;倡导光盘行动、适度点餐,将落实情况纳入餐饮服务单位文明创建的指标体系,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率达到5%。
2.推进完善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一是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与垃圾末端分类处理系统相匹配的收运物流体系,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服务均衡水平。完善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以集装箱式水陆联运为主、直运为辅,郊区以转运站转运为主、直运为辅的密闭化清运中转体系,建设形成转运能力2万吨/日。推进中转设施改造,合理配置湿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及泊位。二是推进建筑垃圾转运码头建设。结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和工程渣土水域消纳场所布局,充分利用现有码头岸线资源,通过与其他码头合并设置,以市场化方式,设置建筑垃圾转运码头,提升建筑垃圾水路运输比例。探索建筑垃圾集装化转运模式。三是完善区级装修垃圾中转设施布局建设。各区确保具备一定的中转分拣能力,中心城区每区至少设置1座装修垃圾中转分拣场或资源化利用设施,郊区自行布局(可镇镇联合)中转分拣场,通过功能复合、集约建设等方式,与生活垃圾中转站、两网融合体系合并建设。强化管理,有效提升现有中转分拣场所的分拣能力。
3.推动完成垃圾末端处置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完成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浦东海滨、宝山、奉贤二期、金山二期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和老港二期、宝山、杨浦湿垃圾设施等项目建设,2021年底全部建成。督促推进奉贤、闵行、崇明等区湿垃圾设施建设。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稳定在2.9万吨/日、湿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1万吨/日(其中集中处理能力达到0.8万吨/日),应急填埋能力0.5万吨/日,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二是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加快闵行马桥、华漕等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全市建筑垃圾末端集中处理能力达到590万吨/年。加强工程泥浆源头干化管理。完善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投放、运输、处理体系,强化投放管理责任人源头管理责任落实,完善源头堆放场所管理,搭建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预约收运平台,提高清运时效,全面推广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收费信息公示。建立长三角垃圾综合治理、联防联控和联动执法机制。三是构建工程渣土末端消纳体系。推行工程渣土卸点付费管理机制。结合林相提升、造林建绿、生态间隔带、土地整理等项目落实一批工程渣土消纳场所,每个郊区确保1处大型渣土消纳场所,自行处置区内渣土并就近协同处置市重大工程产生的渣土。探索建立长三角工程渣土统筹消纳共享机制,有序、规范开辟外省市渣土消纳场所,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四是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摸整治。力争实现逐步消灭存量、遏制增量,对新发现的堆放点严格按照标准落实管控措施,做好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监测维护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4.推进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一是提高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通过老港沼渣利用试点项目,形成科学、稳定、高效的沼渣利用工艺并逐步推广应用,整体提升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二是优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结构。在“一主多点”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布局基础上,强化老港生活垃圾战略处置基地循环经济示范、科研实证和应急托底保障功能,启动老港炉渣深度利用项目建设,规范提升二次残余物利用水平;强化宝山园区对宝山及中心城区北片地区的处置保障和资源回收利用集聚区功能;推进松江天马、浦东黎明等循环示范园区建设;结合宝钢水泥窑项目建设,妥善处理全市焚烧飞灰,力争将生活垃圾焚烧二次污染物填埋率控制在2%以下。三是建立再生利用产品应用体系。深化完善湿垃圾再生产品质量和应用标准体系,打通有机介质产品用于绿林建设养护渠道;提升装修垃圾分拣效能,畅通分拣后各类可利用物质的利用渠道;出台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应用标准和政府投资项目强制(鼓励)使用再生建材管理规定,健全再生产品应用体系。四是优化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和处置管理体系。进一步合理布局本市餐厨废弃油脂末端处置设施,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提升末端处置效益。加强餐厨废弃油脂初加工点征信管理,形成规范化、规模化的餐厨废弃油脂收运体系。强化餐厨废弃油脂信息化管理,实现产生单位基数实时动态掌握率达到95%,上门收集覆盖率达到100%,联单台账凭证全面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