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城五路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 工程编号
| yc20110709701
| 工程名称
| 湖城五路新建工程
| 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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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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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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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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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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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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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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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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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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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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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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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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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开始时间
| 2011年7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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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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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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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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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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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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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海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湖城五路新建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 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施工的投标。
二、江苏益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法(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城五路新建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东台沿海经济区(弶港镇北首)。
3、工程规模:工程计划总投资约2000万元,实施道路红线宽约24米
,全长约1150米 | ,含桥梁一座宽约25米 ,长约13米
。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计划2011年8月20日
开工, 2012年1月20日前竣工。
五、发包范围及标段划分
1、发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及道路两侧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和桥涵等工程内容包工包料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东台沿海经济区湖城五路新建工程的施工,道路红线宽约24米
,全长约1150米,含桥梁一座宽约25米,长约13米。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职工,投标截止时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投标时应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含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至少5人)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或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单据;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缴费基数及缴费起止时间)及与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4.业绩要求: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2008年1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来单项合同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业绩,且其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须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姓名和中标金额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承发包合同中体现,须提供工程承发包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如中标通知书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工程所在地招标管理部门公章。以上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附后。
八、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www.ycztb.gov.cn“新闻中心”栏目下详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7月25日
8:30至2011年7月 29日18:00。”(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1年7月25日
8:30至2011年8月1日18:00。”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在招标文件发售的规定时间内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九、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一、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二、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3080019;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515-88587313。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戴爱兵 联系人:徐宏霞
联系电话:89903512 联系电话:18905104939
联系地址:盐城市新都东路7号 联系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5号
(东进国际装饰城2#楼505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工程评标办法
盐城市海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湖城五路新建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等 4 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主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
(5)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含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至少5人)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或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单据;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缴费基数及缴费起止时间)及与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7)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2008年1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来单项合同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业绩,且其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须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姓名和中标金额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承发包合同中体现,须提供工程承发包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如中标通知书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工程所在地招标管理部门公章。以上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缺以上资料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A的取值范围为93%—96%,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
3.5 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 (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 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18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⑴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⑶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⑷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⑸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⑹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⑺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⑻针对地质情况、本工程特点及本工程施工技术要求,详细说明本项目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
⑼季节性、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 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的,得基本分1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1-2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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