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细信息及附件可从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查阅并获取资格预审时投标人应准备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资质证书;
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证书;
4、项目经理管理手册(在扬未承接过工程的可在中标后办理);
5、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单位(邗江区以外单位)请在扬州市邗江区建管处项目登记备案(在资格预审前办好);
6、法人授权委托书,单项备案企业请提供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7、社保部门出具的报名经办人、项目经理近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提交单位及投标项目经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10、资格预审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a、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贰万元整,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扬州市邗江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农行新区支行,帐号:157401040040983
b、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银行电子汇票或电汇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c、投标人应当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并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
d、第一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扬州市邗江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审核、备案。
e、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转帐的投标人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投标人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到扬州市邗江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由扬州市邗江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f、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
h、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由招标人提出,并经扬州市邗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无息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招标人未提出的,将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自动退还至其公司基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g、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确定潜在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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