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宿迁金鹰)国际影城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幸福蓝海(宿迁金鹰)国际影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宿城区西湖路1号金鹰天地
1.2工程规模: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投资约600万元。
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10月20日
1.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款(进度款)按完成进度支付:①每月25日上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经监理方审核后作为工程款支付凭证,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 ②全部工程量结束,发包人和监理方联合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 ③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且施工单位送审资料齐全两周内交付审计部门审计,审计完成后30天内付至审计审定价款的95%,但承包人相应的违约金等应扣款应当扣除; ④ 5%的保修金在两年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无利息)。
1.6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方式如下:
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5%(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再调整),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装饰装修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3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施工业绩:2008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电影院或剧场或影剧院或礼堂或多功能厅或报告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4.4其他条件:
4.4.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4.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投标人201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开标时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人注册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4.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4.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38707);
4.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要求: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1年9月23日15时30分至2011年9月30日下午18时00分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qzbtb.com)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5.2招标文件发售:
5.2.1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2发售方式及费用: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网上成功报名回执、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5.2.3发售地点: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宿迁市太湖路181号市人防大厦裙楼一楼)。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4网上报名加密锁办理:申请人网上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请与宿迁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法规处王模联系,咨询电话:0527-84338707。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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