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TOP

国土部住建部:企业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禁拿地
2010-10-18 11:55:08 来源: 作者: 【 】 浏览:716次 评论:0
中国城建项目招标网 -- 招标公告,招标预告,拟在建项目,项目招标,国际招标,免费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国土部住建部:企业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禁拿地
国土部住建部:企业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禁拿地
发布者: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2010-9-27 阅读15

国土部住建部再出重拳调控楼市

  叶开

  由楼市回暖引发的二次调控预期,终见端倪。

  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

  《通知》从住房用地供应和审批以及批后监管等多方面对各地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增加了一些限制性条件。这将直接打击当前房地产用地开发过程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如囤地。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

  《通知》要求,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

  《通知》要求,对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要明确提出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套型结构比例条件。要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

  对于土地市场,《通知》要求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根据国发10号文件规定,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为了防止企业囤地,《通知》要求严格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管理,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当在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综合用地的,必须在合同中分别载明商业、住房等规划、建设及各相关条件。

返回列表 | 关闭窗口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城建项目招标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125
Tags: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工信部:发挥市场机制是企业兼并重.. 下一篇稠州银行“股权清理”争夺战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广告位

Copyright © 1998 - 2019 www.qnal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QQ客服:263530350 微信客服:263530350 平台24小时服务电话:18625106695 标讯接收邮箱: nddnvjfd@163.com
网站名称:中国工程项目建设网 版权所有:如皋丝音贸易有限公司 苏ICP备15018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