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已有9个城市成立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约60亿元;今年全区将加快推进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的设立,同时启动物业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这是笔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为推进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的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了管理办法。目前,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等地相继成立了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北海、钦州、贵港、百色、来宾等地正在筹建。
该厅要求,今年没有成立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的地市要尽快建立,已经建立了机构的要积极配置人员队伍,落实配套经费,建立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为加强对物业行业秩序的监管,使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得到有序开展,该厅在全区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资质晋升挂钩,对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等检查不合格企业进行清理整顿。
据了解,自治区将于今年6月启动南宁市物业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设,2016年年底实现全区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