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提出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全省PPP项目库,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向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征集潜在的合作项目。 《意见》提出以下6项政策措施: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合理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PPP项目,地方财政可通过政府付费等方式给予适当补贴;将银行支持PPP项目的融资增量作为计算国库现金存款的重要因素;建立省级PPP引导基金,支持省级部门和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基金,对列入国家和省级示范的项目,加大财政奖励和补助力度;实行多样化的土地供应,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下放和放开一批PPP适用范围的政府定价项目,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加强政金企合作,金融机构可在允许范围内,给予项目差异化信贷政策,开展金融创新类业务。 此外,《意见》从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到项目移交和退出,对PPP项目管理进行具体说明。针对项目风险管理,《意见》指出,要建立全省统一的项目名录管理制度和财政补贴支出统计监测制度;严禁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保底承诺等方式参与PPP项目进行变相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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