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中,针对一些领域和行业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行业监管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现象,从7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打出“组合拳”,加强行业政策指导、规范市场秩序,坚持不懈地抓好行业预防腐败工作。
继续强化城乡规划监管。进一步健全规划督察员制度,加强对规划督察意见书的跟踪督办,加大对违规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保障房建设、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督促市、县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等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退出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资格准入联审、阳光分配机制,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流程和管理机制,督促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监管。督促市、县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管理和使用,防止贪污、挪用、挤占专项资金。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行为。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监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推进“阳光征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规范征收程序;落实领导干部阅信、接访、下访、包案制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严肃查处房屋征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完善业务规程,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加快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12329服务热线建设,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加强行政审批监管。推动网上申报审批系统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强对下放市、县的审批项目督促指导,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质量。
加强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监管。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落实行业协会从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厅机关等单位彻底脱钩的规定,厅机关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厅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在协会兼职、领取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