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海南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增长,商品房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快速增长,商品房销售面积基本持平,销售均价保持稳定,房地产市场运行基本平稳。
据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产处提供的数据,今年上半年,海南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735.02亿元,同比增长20.7%,增速高于全国16.1个百分点,增速全国排名第二。
海南省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461.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6%;销售金额477.78亿元,同比下降2.1%,保持较为平稳的态势。而全省商品房施工面积和新开工面积继续增长,上半年全省商品房施工面积7039.1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2%,增速全国排名第三。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685.4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3%,增速全国排名第二。
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海南省房地产市场不断回暖,总体保持平稳,但部分市县投资、销售仍持续下滑,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为此,除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强化分类指导和监督力度,做好应对预案防范和化解经济风险外,海南省还将严把土地闸门,从源头上管控房地产用地供应。
加强商品房用地计划管理。由各市县政府根据本市县前5年已供商品房用地动工面积、商品房库存消化期等情况,编制年度商品房用地供应计划,报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同意后公布执行。市县年度商品房用地供应计划未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同意的,市县政府不得供应商品房用地。各市县在编制年度商品房用地供应计划时,应当明确拟供应地块的来源,并列明存量建设用地具体地块、位置等信息。对前5年已供商品房用地动工面积未达到50%,或者商品房库存消化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在下一年度暂停新增商品房用地供应。
加强重点区域用地管控。重点景区、沿海重点区域、旅游度假区不再安排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严格控制滨水地带(滨海、滨江、滨湖、滨河等)优质资源房地产开发,如滨水地带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占比不得少于50%。
加强政府用地储备。市县政府在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后,统一纳进省政府用地储备库,通过全省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根据市县发展需要把控好土地供应规模和节奏,注重处理好短期和长期的发展关系,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在努力保持短期平稳发展的同时,珍惜和合理利用稀缺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