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西省将新扶持10万贫困人口实施搬迁。近日,该省出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报省、市扶贫部门备案。
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山西省将易地扶贫搬迁列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大工程重要内容。对有搬迁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给以支持,并配套安排产业开发奖补资金,支持各地统筹使用土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土地复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政策,统筹使用好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治理、农村危房改造等资金。
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实施期为3年,采取城镇安置、建设移民新村、小村并入大村、分散自主购房等多种形式搬迁安置。其中,集中安置的项目,以村为单位申报,经搬迁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镇(乡)政府审查、公告公示等程序,报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审批,列入年度计划;分散安置的项目,以户为单位申报,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及镇(乡)政府审查、公告公示等程序,报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审批,列入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