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宜昌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由30%提高到70%,城中村改造由以实物安置为主转变为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货币化安置极大地活跃了商品房市场,1~4月,宜昌市城区消化商品房库存41万平方米,商品房去化周期从12个月下降到了10个月。今年3月,市政府明确提出“城区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确保达到80%、力争达到90%,城中村确保达到30%,各县市区确保达到50%”的总体工作目标。
去年以来,湖北省宜昌市以提高货币化安置为突破口,找准商品房去库存和棚改的契合点,创新货币化安置政策举措,搭建棚改商品房安置“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打通安置房和商品房通道,促进了政府、企业与棚改居民三方良性互动,实现了房地产市场与棚改的互利共赢。
政府主导 多方联动
在推动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协会、企业在货币化安置工作中的作用。
各级政府负责制订目标、研究政策、审批监督。
房管部门负责房源和企业资格审查、资金监管、风险防控和督办落实。
房地产协会负责商品房安置平台搭建运营,平台公司负责货币补偿资金筹措。
开发企业负责提供优质优价房源。
政策驱动 因地施策
对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项目实行差异化政策。城区出台了《关于筹集商品房用于棚改安置的通知》、《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指导意见》,分别引导城市棚户区、城中村项目货币化安置。将城市棚户区货币补偿上浮标准由5%提高到了20%,拟进一步提高到30%,按照最低保障30平方米、3个月过渡费给予补偿。确定城中村“人均实物安置40平方米”标准,对选择货币安置对象按还建安置房价的1.5倍予以补偿。
对不同区域实行差异化的政策。各县(市、区)自主制定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对商品房库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县(市、区),适当提高货币补助标准,引导货币化安置。部分县市还探索出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三项权益不变,契税补贴、登记费减免、购房贷款折扣、自来水价格折扣、燃气初装免费五项优惠”的政策,鼓励村民用货币补偿款进城购房。
主体多元 方式多样
宜昌市将安置房、商品房统筹列入征收补偿方案,促进政府、企业、棚改居民互动,打通商品房与安置房通道。
搭建购房交易平台。建立了入住25家企业、30余个商品房的房源超市,搭建实体和网络两个交易平台,公开房源信息,供棚改居民凭征收协议自主购房,市级财政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助。
组织棚改居民团购。各区征收部门在两个平台入驻企业中选择就近项目进一步协商团购价格,开发企业给予棚改居民9.2折~9.8折不等的价格优惠,并给予住宅维修资金、物业费等方面补助。
政府订购商品房。由各区政府按照规定的订购程序,向开发企业订购部分商品房作为就近安置房源,由棚改居民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协议。
开发企业进棚改现场销售。征收部门审查资格后,允许房地产企业在征收现场设点销售。
市场运作 规范阳光
规范商品房采购程序,通过申报计划、采购房源、定标、支付订购款、锁定房源等程序,强化房源和资金监管,管控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交房时间。通过市场化的运作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既规避了政府过度参与市场可能带来的 法律、廉政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又保证了工作的规范推进,各方切实享受到了政策红利。宜昌市城区大型商品房项目华鹏·梧桐邑小区进驻商品房安置平台后,销售400多套用于棚改安置。伍家岗区14个村、2300余户城中村改造,通过10%的货币安置节约土地500亩,将节约的安置房用地建设仓储、汽车超市、村级经济园,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3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