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我市建筑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近期,市住建局对涉及建筑企业以及工程项目的各类保证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收取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只保留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使我市达到国务院提出的只保留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这4项保证金的要求。预计每年我市建筑企业将少交近亿元资金,从而促使企业降低成本,盘活闲置资金,拉动我市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