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要是有钱,会建得更大更好些。”在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粱园镇付店村,村民管大姐尽管略带遗憾地感慨着,但脸上满是知足的笑容。管大姐家是村里的贫困户,受益于农村危房改造政策,5个月前,拆了老屋,原地盖起了新房。虽然房子面积不大,外观和陈设也很简单,但干净整洁,散发着新居的“喜气”。
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起步于2009年,先是在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试点,2010年全面铺开,被列为省33项民生工程之一。7年来,49万户“管大姐”受惠其中,改善了居住条件,实现了住房“脱贫”。2015年,省民生办抽取8个民生工程进行第三方评价,结果显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惟一达到群众100%满意率的项目。
申报程序透明 公开公平公正
安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说直接点儿,就是解决村里‘穷人’的住房安全问题。”一位负责危房改造的基层工作人员这样概括。
按照房屋不同的危险程度,危房改造方式分为新建和维修两种:房屋属于整体危险(D级)的拆除重建;属于局部危险(C级)的则进行修缮加固。资金来源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其中政府补助分为两档——对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新房的户均补助两万元,维修6000元;对像管大姐这样的一般贫困户标准降低一些,新建的减半,补助1万元,维修减到4000元。管大姐家的新房共花了5万元,除了政府补助的,自己负担了4万元。在政府补助资金构成中,中央财政支持户均7500元,省级财政为2000元到3000元,其余部分则由市县承担。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每个家庭贫困程度不同,经济、人员状况不同,享受的政策补助标准也不同。“进行危房改造主要是尊重本人的意愿。”据粱园镇杨镇长介绍,必须是农户自愿提出申请,再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进行审核,最后由县市审批。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都要进行公示。
合肥市采取的是三级公示法。经村民代表评议列为危改对象的农户要在村民公开栏中公示,接受全村群众监督;经乡镇审核后的,在乡镇公开栏或网站公示;经县市审批后的,在县市网站公示。
“认定流程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是为了保证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的最基本住房安全问题优先得到解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规划与建设处处长卢立新说。
在4类危改补助对象中,安徽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给予了重点关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残联联合发文,要求优先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满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优先安排,全面落实到位。
63岁的巢湖市烔炀镇姚王村村民姚大爷在院中临时搭建的小窝棚里已经“凑合”了一个月了,家里的新房刚刚盖好,还没有搬进去。“老房子是在30多年前建的,全烂了,住不了了。” 姚大爷家中只有母子俩,80多岁的老母亲患有严重的眼疾。为了照顾母亲的起居,孝顺的他只能在家门口打打短工,收入不多。据巢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处副主任王昭斌介绍,这样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在农村比较多,大多是老人,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根本建不起新屋。
为了节省建房成本,姚大爷把旧房拆下的“好料”留下来,与新买的建材“混搭”建起了新屋。靠着政府补助的两万元,姚大爷终于圆了住房梦,尽了孝子心。
在2009年到2015年间,安徽共为14.1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危房改造,占全省总量的18.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规划与建设处也因此在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上,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中国残联授予“全国助残先进集体”称号。
改造标准不低于最低建设要求
管大姐和姚大爷家的新房建筑面积都不大,60平方米,这是安徽危旧房改造按照最低建设要求确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