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TOP

陕西出台保障房建设管理奖励办法                                    
2016-09-28 11:55:57 来源: 作者: 【大 中 小】 浏览:147次 评论:0条

      由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订的《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奖励办法》近日正式公布并已开始执行。

      根据奖励办法,被评为省级先进的单位及个人由省政府通报表彰;被评为先进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含新城)由省政府给予资金奖励。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分别奖励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此外,省政府每年还要表彰10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县(市、区、新城),各奖励500万元。

      按照要求,奖励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市县配套资金、创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配套设施建设、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比例不得低于50%,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资金不得高于5%。奖励资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购买新建办公场所和设备、购买小轿车、用于发放给个人。

 


20
Tags:陕西 出台 保障 建设管理 奖励 办法   责任编辑:admin
【大 中 小】【打印】 【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 江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nbs.. 下一篇: 河北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广告位

Copyright © 1998 - 2019 www.qnal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QQ客服:263530350 微信客服:263530350 平台24小时服务电话:18625106695 标讯接收邮箱: nddnvjfd@163.com
网站名称:中国工程项目建设网 版权所有:如皋丝音贸易有限公司 苏ICP备15018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