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TOP

五部门为“民资”进入城市五行业大开绿灯                                   &nb
2016-10-25 16:34:14 来源: 作者: 【大 中 小】 浏览:157次 评论:0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手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于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拓宽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环境、完善支持政策等方面进一步为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以下简称“五行业”)提供切实的鼓励、引导和便利。

      《意见》是对《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因此,《意见》强调,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五行业具有重要意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既利当前又惠长远,对稳增长、保就业意义重大,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意见》要求,对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五行业要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意见》拓宽了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五行业的投资渠道。民间资本可通过独资合资等直接投资方式、政府社会合作的PPP模式以及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股权认购、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渠道进入。鼓励民营企业打破区域和行业等限制,解决企业“小”、“散”、“弱”等问题。

      《意见》从土地供应、行业用电、金融服务等多个方面优化民间资本投资环境。在土地供应方面,突破性地提供了有偿使用的供应方式。在用电方面和金融服务方面也给予进入五行业的民间资本更多的便利和支持。

      《意见》从价格、收费、财税等方面完善了对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五行业的支持政策。同时指出,要加快城市供水、燃气、供热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政府可据实合理补偿运营企业,并明确污水和垃圾处理费要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继续执行减免供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五部门首次联合发文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五行业,目的是从多方位、多环节、多平台全力破除民间资本进入的各种隐性壁垒,形成政策合力,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努力创造民间资本进入的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


48
Tags:部门 民资 进入 城市 行业 开绿灯   责任编辑:admin
【大 中 小】【打印】 【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 南通管控小区违法建设出新招 &n.. 下一篇: 广西公布住宅工程质量问题调查结..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广告位

Copyright © 1998 - 2019 www.qnal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QQ客服:263530350 微信客服:263530350 平台24小时服务电话:18625106695 标讯接收邮箱: nddnvjfd@163.com
网站名称:中国工程项目建设网 版权所有:如皋丝音贸易有限公司 苏ICP备15018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