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向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议程,大力推动园林城镇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促进“三个陕西”和城镇生态文明建设。同时根据园林城市生态系统发展格局,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注重地域特色、文脉传承等发展原则,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善海绵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落实绿化建设用地。加强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建设,因地制宜搞好节约型园林绿化和立体绿量建设,构建城镇生态园林绿地系统。
该厅还要求园林城市建设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及管养经费须纳入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建立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市场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并加大建设和管养资金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