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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首部城市管理综合性地方法规面世                                   &nb
2016-12-28 18:33:25 来源: 作者: 【 】 浏览:345次 评论:0

      湖北省荆门市结束了城市管理执法无法可依的历史。《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日前通过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成为该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也是湖北省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制定的第一部城市管理综合性地方法规。

     近年来,随着荆门市城市快速发展,城市管理逐步规范,但城市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始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品位不高成为制约荆门发展的一大短板。新条例直面荆门城市管理痛点、盲点,着眼于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有力回应了市民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刚性要求,使城市管理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制度、措施等固化为长效机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新条例将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立法突破口,确立规划实施、市政公用设施等领域的27个管理事项,确定主管单位和管理标准,明确职能部门具体“管什么”、“管到什么程度”,具有鲜明的荆门特色。同时,专门设置预留接口条款,市政府根据需要,可对城市管理事项制订具体管理办法。新条例先总后分的立法模式,是现有立法领域内的一次创新,得到了立法专家的肯定。

      新条例严宽相济,让法律不失权威亦不乏温度。对于城市“八乱行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新条例按照从严管理、从重处罚原则,一律在上位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提高罚款下限;对于非故意违法行为,则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设置了警告、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等管理措施,并非“一刀切”、“一罚了之”。

      新条例还明确部门执法范围,规范了执法活动,对上位法未作规范或者有规范措施不足、力度不够的部分,补充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使荆门城管执法从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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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湖北 荆门 城市 管理 综合性 地方法规 面世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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