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官网消息,2021年度中央财政安排对地方转移支付的水利发展资金已按照预算安排全部下达完毕,总规模574.27亿元,较2020年的556.80亿元增长了3.1%。 根据财政部、水利部2019年联合印发的《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水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有关水利建设和改革的转移支付资金。
水利发展资金由财政部会同水利部管理,其主要支出范围包括:
早在2020年11月,财政部已完成了2021年度部分水利发展资金的提前下达。
近日,财政部完成了2021年度全部水利发展资金的下达。根据财政部公开发布的信息,今年水利发展资金主要安排实施以下项目:
治理中小河流长度超过1.1万公里
实施两千五百多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支持1927个县的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治理160条山洪沟
对556座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进行除险加固
在83个县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实施1202万亩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
支持约8.8万处农村饮水工程的维修养护
支持1734个县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工作
从规模上来看,去年11月提前下达的资金规模(502.22亿元)占到了最终下达规模(574.27亿元)的87.5%,可以说绝大部分水利发展资金都是在上一年度提前下达的。这就要求我们的项目前期工作要尽量往前做,才能更好地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从最终各省的分配规模上来看,四川(44亿)、河北(31.3亿)、云南(31.3亿)、湖南(30.9亿)所获分配规模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