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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 简 介
2010-11-11 09:30:00 来源: 作者: 【 】 浏览:2598次 评论:0
BT是英文“Build”“Transfer”的缩写,中文的解释是建设、移交,指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经过法定程序选择拟建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并由投资人在工程建设期内组建BT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建设;在工程竣工建成后按约定进行工程移交并从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的支付中收回投资。
  采用BT模式建设的项目,所有权是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公司;政府将项目的融资和建设特许权转让投资方;投资方是依法注册的国有建筑企业或私人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项目的未来收益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政府(或项目筹备办)根据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前期准备工作,委托授权公司或咨询中介公司对项目进行BT招标;与中标人(投资方)签订BT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中标人(投资方)组建BT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行使业主职能,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项目建成竣工后,按照BT合同(或协议),投资方将完工的项目移交给政府(政府授权的公司)。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公司)按约定总价(或完工后评估总价)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政府及管理部门在BT投资全过程中行使监管、指导职能,保证BT投资项目的顺利融资、建成、移交。
  BT模式不同于BOT模式,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BT模式较之BOT模式,显著区别就是少了一个OOperate),即投资方的营运环节。这样BT投资主体就不能通过运营项目获得收入。那么BT投资主体的效益何在?
     BT
投资主体的效益有几个部分组成
(一)项目收入
该项目的收入从BT投资主体的角度来说主要有三部分组成:
1.
工程款结余收入:在投标不降低工程造价的情况下,BT投资主体的工程结余收入。
2.
利息差收入:业主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由于存在项目结余收入和质保金(按计价的95%给施工单位拨款,预留5%的质保金),BT投资主体实际支付的利息将小于业主计算支付的利息,因此形成利息差收入。
3.
优惠贷款利息差收入:在当前金融形势下,BT投资主体通过努力争取,可以得到最多比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低10%的优惠贷款利率,业主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BT投资主体可以得到优惠贷款利息差收入。
4.
资本金存贷款利息差收入:企业利用自有资金作为资本金投入项目中,业主对资本金按贷款利率支付资本金利息,因此BT投资主体可以得到资本金的存款与贷款的利息差收入。
(二)项目支出
BT投资主体来说,BT项目的支出即项目的工程成本支出和融资贷款利息支出。
(三)项目收益
项目收入减去项目支出,形成项目的总的收益。项目的总的收益除以投入项目的资本金总额就是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或称内含报酬率、资本金收益率)。
任何一项投资都存在风险, BT项目的主要风险可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一)收回回购款的风险
该项目由于有银行出具保函,BT投资主体在收回回购款方面风险较小。对于银行来说也不存在大的风险,由于业主将项目抵押给了银行,如果发生银行代业主支付回购款的情况,银行将把项目收回,等于银行用低于项目造价的价格得到了优质项目,这是由于存在勘察设计、征地拆迁等业主支付的费用,因此回购款将小于项目的造价。
(二)BT投资主体收入风险
BT
投资主体的收入存在较大风险,首先BT投资主体要加强项目的建设管理,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才能实现工程结余收入;其次融资方案要采用金融工程方法多方比较,降低融资成本,才能形成利息差收入。BT投资主体的收入风险虽然较高,但是由于BT项目都能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税收和收费方面得到优惠,因此BT投资主体的高风险也会带来高收益。只要BT投资项目是一个具有良好未来收益的项目,BT投资主体的收入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和避免的。
(三)BT项目操作和管理风险
只要不出现重大失误,不会对该项目的效益造成重大影响。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认为BT融资模式,具有许多优势,主要有:
(一)BT模式风险小
对于公共项目来说,采用BT方式运作,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能够保证项目投入资金的安全,只要项目未来收益有保证,融资贷款协议签署后,在建设期项目基本上没有资金风险。
(二)BT模式收益高
BT
模式的收益高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BT投资主体通过BT投资为剩余资本找到了投资途径,获得可观的投资收益;其次,金融机构通过为BT项目融资贷款,分享了项目收益,能够获得稳定的融资贷款利息;最后,BT项目顺利建成移交给当地政府(或政府下属公司),可为当地政府和人民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BT模式能够发挥大型建筑企业在融资和施工管理方面的优势
采用BT模式建设大型项目,工程量集中、投资大,能够充分发挥大型建筑企业资信好、信誉高、易融资及善于组织大型工程施工的优势。大型建筑企业通过BT模式融资建设项目,可以增加在BT融资和施工方面的业绩,为其提高企业资质和今后打入国际融资建筑市场积累经验。
(四)BT模式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基本建设项目特点之一是资金占用大,建设期和资金回收过程长,银行贷款回收慢,投资商的投资积极性和商业银行的贷款积极性不高。而采用BT模式进行融资建设未来具有固定收益的项目,可以发挥投资商的投资积极性和项目融资的主动性,缩短项目的建设期,保证项目尽快建成、移交,能够尽快见到效益,解决项目所在地就业问题,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在我国采用BT模式融资建设公共项目刚刚兴起, 这种新兴起的融资、建设、移交模式还处于摸石过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之中。作为新型的一种投融资建设方式,BTBuild-Transfer)模式使得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的要求得到了进一步满足,对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加快和改善公用和基础设施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由于BT模式的应用时间较短,BT模式项目往往法律关系复杂、涉及资金数额大、影响范围广、操作复杂、风险因素多、风险系数高,然而我国目前却没有专门的法律对BT模式的相关行为进行规范和调整,对其相关理论和应用研究也不充分。实践中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BT操作模式。如前所述,BT模式主要应用于风险高,投资大、回收慢的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因此作为BT模式的发起人应当是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公司。然而实践中却出现了一些资金缺乏的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等以“BT”名义,套取投资人的资金;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人,为塑造个人政绩,不顾现实,盲目将一些工程上马,对投资方的资质等级、自有资金不加以审查,使一些投机之人有空可钻。以“BT模式承建的工程涉及资金庞大,通常并不要求中标企业的自有资金达到或超过工程涉及资金的要求。但是中标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当的经济实力和融资能力。规范的BT投资主体 (BT模式的投融资、建设主体)应具有不低于35%的自有资金,其余65%的建设资金通过融资方式解决;从项目建成移交验收后次日起,业主按约定的期限回购。BT投资主体在项目建设期间行使项目的业主职能,投入资本金和融资贷款都由其成立的项目公司作为法人来完成,因此BT投资主体需要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实力,这是BT项目能否顺利完成和按时移交的关键。BT投资主体的准入条件设置较高,因此BT投资主体可以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BT投标。业主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是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与拟承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担本项目的工程。联合体成员必须共同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联合体成员,且应提交业主一份授权书,证明主办人的资格;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在投融资、建设、签约及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并接受业主的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联合体主办人应承担不少于合同总价50%的工作量。通过联合体及其成员的严格要求,可以保证对联合体各方在以后的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中都具有约束力。
  可见, BT模式并不是一本万利的印钞机,严格按照规范的模式操作,会带来政府、企业双赢的局面;如果对BT投资主体的准入条件不严格审查,允许没有经济实力的企业承建工程,完工风险、融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都会被无限扩大。目前BT模式的运用比较混乱,根本在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进行规范,大家都说自己做的是BT模式,但是究竟哪种模式才是规范的BT模式,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使得有关机构在处理这些问题时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比如BT投资模式下如何理顺和确定BT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BT投资模式中的项目法人应该是BT甲方还是BT乙方,其责任和风险如何划分?BT合同价款如何确定?BT投资模式中承担勘察、设计、监理工作的单位应当由BT甲方还是BT乙方聘请和管理?BT乙方是否可以直接承担施工任务?BT投资模式中的投资(造价)控制问题如何解决?BT模式下政府承担何种责任?……
综上,国家应该尽快立法规范目前比较混乱的BT运作模式。基础设施项目社会投资本身还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只有明确的法律文本及相应的规定,才能公正、公平地表明经济活动(此处主要指投资活动)所能拥有的条件,必须承担的诸种风险,以及期望获得的利润、利益并予以公开保证,从而也才能真正吸引投资者。BT项目牵涉到的产权特许及交割问题,有关项目谈判、签约、履行及违约的仲裁与处理问题,外汇、利润、税收及其它条款、条件的执行手续、渠道与担保等问题,更强调专门的法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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