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大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2015-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大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2015-2023年) 规划基本情况:大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2015-2023年)共涉及2个建设项目,分别为:1号线三期、13号线二期(原R4二期南延)。 二、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1号 联系人:张海涛 邮政编码:116011 电子邮箱:fgwjtc83633461@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和平里东街10号院 联系人:田工 联系方式:010-65299760-808 邮政编码:100013 电子邮箱:dlgdghhp@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登录本公示附件下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提交。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向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公众意见表。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