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929898    联系我们

招标公告 | 招标预告

招标变更 | 中标公告

   招商项目 | 拟在建项目

项目动态 | 项目咨询

投资信息 | 投资机构

投资动态 | 发布信息

工程信息 | 队伍信息

发布工程 | 发布队伍

求购信息 | 商家列表

供应信息 | 人力资源

 

张原芳金牌律师

Loading...

偃师律师咨询 新安故意伤害罪辩护律师

0.00元/

  • 产品型号:
  • 最小起订:1
  • 最大供货:999
  • 发货期限:3天以内发货

  • 地区:
  •  
  •  浏览量:66次
  • 0次询价

主营:

联系人: 15838556052
电话号码: 15838556052
移动号码: 15838556052
点击这里与我联系 346655709

产品参数:

  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聘请专业的刑辩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帮组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

  1、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

  2、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3、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

  4、可以尽量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向好,但刑讯逼供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5、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6、律师可以从嫌犯以及检察院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起诉意见书等;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与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进行沟通,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

  7、若条件许可的,还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既不从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从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最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代理人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同时,律师费用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张原芳律师费用:

  1、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同时,律师费用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2、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具体欢迎来电咨询张原芳律师。

  刑辩专业律师张原芳律师:河南睿合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团队负责人,洛阳市律协刑委会委员,牛律师学院刑辩团队成员。吉林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师,中小企业风险管理师;洛阳市中院立案庭邀咨询顾问、市妇联邀咨询法律家;主要业务域:刑事辩护(尤其是职务犯罪、贪污贿赂类案件)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经过网上投票和律协会长面试,被评为“2017洛阳十佳律师”

  业务范围:1、刑事辩护及代理;2、单位及个人刑事法律风险评估;3、单位及个人刑事风险防控方案设计:4、刑事尽职调查项法律服务;5、羁押必要性审查项法律服务;6、刑事控告、重大案件刑事申诉;7、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辩护方案分析论证;8、机关、企事业单位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培训。

偃师律师咨询 新安故意伤害罪辩护律师

网友评论(0条)
排序:最新评论
添加评论
称  呼:
内  容:
 
Copyright © 1998 - 2019 www.qnal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QQ客服:263530350 微信客服:263530350 平台24小时服务电话:18625106695 标讯接收邮箱: nddnvjfd@163.com
网站名称:中国工程项目建设网 版权所有:如皋丝音贸易有限公司 苏ICP备15018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