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今年中央政府提高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补助标准,但每套房平均仅补助2.37万元,相当于投资额的30%左右,地方反映仍然偏低。许多地方省级财政补助数额很少,筹资压力和建设责任主要落在市、县、区政府身上,基层政府普遍反映压力很大。
不少地方靠银行贷款融资,或大量拖欠工程款。不少地方缺乏资金回收计划和融资还贷计划,存在财政金融风险。
中信证券调研中发现,保障房项目满足银监会“四证齐全”标准的项目不多;经济适用房的开发贷款难以转化为按揭贷款;今年以来对地方融资平台清查力度很大,商业银行主动支持保障房的动力不足。
新问题涌现 除了资金问题外,保障房建设还涌现出新的问题。2010年11月17日,审计署向社会公告了《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13.12万元、分配廉租住房533套;抽查22个城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中,有1.32万户未将租赁补贴按规定用于改善住房条件,而是用于家庭其他消费,使租赁补贴变成了“生活补贴”。
其主要原因:一是对保障对象的审核和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人口变动、收入财产等信息尚未实现共享,相关部门未准确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二是由于一些地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偏低,大多数保障对象居住在老城区,靠租赁补贴和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自身的经济能力难以租到合适的住房。
按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要求。2007年至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6个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
对审计署审计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已经开始整改、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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