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30日前,全省建筑业企业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建立台账并公布;各县(市、区、特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项目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下级主管部门开展督导检查。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并要求将企业领导、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作为单独重点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分为自查自纠和检查督导两个阶段。根据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签订承诺书,立军令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安排部署好隐患排查工作,并针对本次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严格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检查期间,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发生两起一般事故或一起较大事故的地区进行问责。同时,根据各市(州)定期上报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处罚汇总情况进行全省排名通报,组成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市(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